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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2月25日 星期五

台灣外島團體旅遊型錄

請先電話聯繫門市人員:07-331-3120或加LINE ID: iticketutour 詢問,確認欲出發日期是否有名額 

1.離島團體行程航班搭配多為早去午回、午去午回、午去晚回之航段,但班機時間仍須依實際配位告知為準。

2.票種為團體專案機票,限當日當班使用,不得轉讓、不得更改行程;開票後如欲取消,將依照航空公司規定收取費用。

3.團體票優惠(敬老、愛心):老人(年滿65歲(含)以上)、身心殘障者(購票證件欄位需註明「國內大眾運輸工具」,且陪同者限定1位,若無攜帶相關證件者將於現場補差額。),以上皆需持有中華民國國籍方可適用。

註1:團體優惠票因有使用上即人數的限制,請於報名時與專員確認是否適用。

4.二歲以下嬰兒(保險及作業手續費),陪同者須協助辦理登機手續。

5.飯店同意6歲以下小孩可選擇不佔床;兒童不佔床:不含住宿床位,含早餐。

註2:不同飯店規定不同,依飯店現場為主

6.離島飯店住宿品質以乾淨整潔為主,恕無法指定住宿,需以行程確認單為主。

7.加購之當地行程為散客成團及當地合併出團,故行程中多數以半日遊方式進行,且會有合車合船及更換車輛或導遊等狀況,敬請見諒。

8.如有加購行程景點安排會因潮汐、車船調度、天候、風浪,而有前後順序對調,但如有旅客安全上考量,本公司還是保有變更行程內容之權利。

9.個人慣用之常備藥品,請隨身攜帶,請勿放置大件行李或托運行李中,以方便用藥。

10.取消規定:本公司作業均遵依照觀光局相關規定,與旅客簽署旅遊契約書,如遇旅客因故取消,將依據【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(100年1月17日觀業字第0990044124號函修正)】-第十一條(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)收取取消費用。

11.訂購本產品前,訂購人同意,本商品經訂購付款後,視同旅客同意相關取消(含異動)之規定,如要取消或延期所衍生之費用需自行負責。如訂購人非旅客本人,訂購人將居於代理人地位,亦即有義務充分告知使用旅客本人各行程內容及相關約定。

12.若您對上述問題有任何不瞭解或疑問之處,請務必再次確認您所報名的客服人員,以求得最正確的答案,也同時保障您的個人權益。

【費用不含】

當地導遊人員及司機小費,請於行程最後交於服務人員(領隊)

  1. 隨團服務人員(領隊)及司機為服務業,服務小費一直是隨團服務人員(領隊)及司機的主要收入之一,適時給予服務人員服務小費,是一種國際禮儀,也是一種實質性鼓勵與讚許,對於沿途為各位服務的服務人員(領隊)及司機,您可視行程中之表現,再額外加給,以茲鼓勵。

●航空行李託運規定每人限重10公斤,超過部分將加收行李超重費。

●個人因素所產生之消費,如飲料、私人購物費…等。

●個人旅遊平安保險,依規定旅客若有個別需求,得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。

●本行程表上未註明之各項開銷,建議、自費或自由行程所衍生之任何費用。


作業規定】

●團費繳交期限:以客服人員回覆為準。

●澎湖團體機恕無法指定,實際航班須依客服人員回覆為主。

●線上預約並非保證訂位成功,仍需以客服人員回覆確認為準。

《特別注意》

(1)離島交通資源有限,車輛皆以接駁為主;遇旺季期間,車輛調度吃緊,需請見諒並耐心等待。

(2)行程會因住宿地點、潮汐、車船調度,而有前後順序對調,若有調整之處,敬請配合及見諒。

(3)本行程是無派領隊之團體行,多數以半日遊方式進行,即台灣本島無領隊隨行,由導遊於當地接團服務;且會有合車合船狀況。

(4)此行程為散客成團,車輛分配、導遊調度皆需以當地安排為主。

(5)表列之行程景點,若因當天天候、風浪,為安全上考量,本公司保有變更行程之權利。


【訂房規定】

●依各飯店規定兒童不佔床,每房僅限一位,其他如有費用支出請現場自付。(兒童定義依各飯店為主)

●住宿飯店之床型皆以愛票網回覆為主,如有特殊需求請事先告知。

●如欲升等其他房型,依愛票網作業程序,按飯店規定補收差價。

●飯店住房之遵守事項,相關規定請依照飯店公告為主。

●報名分房不可卡單人房,若要卡單人房或指定單人房需由業務人員回覆確認報價。


【取消規定】

●此訂單需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,除出發日7日內須做保證訂購之規定外,並視同雙方同意簽署【觀光局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】(100年1月17日觀業字第0990044124號函修正),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。

●旅客取消行程《旅客於訂購行程完成付款後通知旅行社取消者》

將依據【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】第十一條:(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)

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。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,繳交行政規費,並依下列基準賠償:

(1)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。

(2)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十一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。

(3)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四日至第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。

(4)通知於出發日前一日至第三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七十。

(5)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。

●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,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。

●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以上之基準者,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。


【注意事項】

●價格如有調整,以網站公告之新價格為準,恕不另行通知。

●行程載明時間僅供參考,因路況或氣候或假日人潮多,行程順序將視情況前後調整 


【國內飛機注意事項】

1.搭乘飛機請攜帶有照片之證件正本(如:身分證正本、駕照正本、健保卡正本)。

●如有兒童同行,請攜帶戶口名簿正本及健保卡,以利辦理登機手續。

●如有外籍人士,請攜帶開票時所提供的證件正本(護照或居留證),敬請特別注意。

2.為維護旅客的搭乘權益,請於起飛前60分鐘,抵達所屬航空公司櫃檯辦理報到手續,最遲於起飛前30分鐘辦妥報到手續,逾時機位將被取消,產生之額外費用需由旅客自行負擔。

3.票種為團體專案機票,限當日當班使用,不得轉讓、不得更改行程;開票後如欲取消,將依照航空公司規定,收取費用。

4.團體票座位依照姓氏筆劃排列事先刷出,無法保證同行者座位相鄰。

●機票嬰兒定義:未滿2歲。(僅含保險作業費用)

●兒童不佔床:住宿現場認定超過規定產生之費用,請於現場補足。

5.攜帶鋰電池搭機之旅客,不可放置於託運行李中。每人最多可於手提行李中攜帶兩個備用電池。


【安全守則】

1.飯店CHECK IN 時請出示證件辦理入住;參加當地自費行程請與當地聯絡人連繫。

2.旅客聯絡手機請保持暢通,如因手機號碼錯誤或無法接通導致接駁或行程延誤,請旅客自行負責。

3.租車者需攜帶有效汽機車駕照及身份證件;未帶駕照者無法取車。

●出門旅遊請務必攜帶身份證、健保卡。

●休閒旅遊,為求行走方便,請著輕裝便鞋。

●個人裝備:休閒鞋、相機、私人藥物(暈車、感冒)、防蚊葯水、雨具(以雨衣為佳)、休閒服、短褲、遮陽帽、防曬油、零用錢。

●個人貴重物品,請自行保管妥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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